10.3969/j.issn.1005-3697.2001.01.018
血管活性药物治疗婴幼儿重症肺炎45例
@@肺炎是儿科常见病,不仅肺炎患儿占住院儿童病人数的24.5%~56.2%,其中婴幼儿肺炎为学龄儿童的39.5倍,也是我国小儿死亡的第一病因。近10年来,对婴幼儿重症肺炎的血管活性药物的应用,明显地提高了本病的治愈率。我院儿科自1999年1月~1999年12月应用血管活性药物治疗婴幼儿重症肺炎45例,取得满意的疗效,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本组45例中,男25例,女20例,男女之比为1.25∶1,年龄1 月~3岁,平均年龄1.3岁。
1.2 临床分型:重型肺炎(30例):哮喘明显,中毒症状重,呼吸>60次/min,明显三凹征,青紫,烦燥,双肺明显中细湿鸣及或喘鸣,但无并发症。极重型肺炎(15例):中毒症状重,呼吸急促浅表或不规则,面色青灰,缺氧症明显,伴有呼衰、心衰或脑病等并发症。
本组45例中并发心功能不全者12例,明显呼吸衰竭15例,中毒性或缺氧性脑病3例,心肌炎6例。
1.3 用药方法及分组:在积极使用有效抗菌素治疗以及纠正呼衰、心衰、脑水肿、酸中毒治疗病情无明显好转的前提下随机加用血管活性药物。根据用药不同分为三个组。
1.3.1 酚妥拉明组(20例):用法:0.5~1 mg*kg-1*次-1 q4h~q8h
1.3.2 东莨菪硷组(15例):用法:0.01~0.03 mg*kg-1*次-1 q4h~q8h
1.3.3 酚妥拉明+多巴胺组(10例):用法:酚妥拉明0.5~1 mg*kg-1*次-1 q4h~q8h
多巴胺0.5~1 mg*kg-1*次-1 交替
1.4 疗效判定:
1.4.1 显效:用药24小时(h)内喘鸣音消失,湿罗音减轻,并发症控制。
1.4.2 有效:72 h 内上述症状得以控制。
1.4.3 无效:72 h 以上症状无缓解或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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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22.13+4(儿科学)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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