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49/j.cnki.cn22-1009/d.2018.06.013
完善我国商业保险欺诈法律监管路径探析——以美国监管经验为借鉴
保险业作为我国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随之而来的商业保险欺诈现象也愈演愈烈,保险业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美国作为世界保险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国家,商业保险欺诈曾一度猖獗.从上世纪90年代始,美国创制了独特的对商业保险欺诈的法律防控模式,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反商业保险欺诈的实效,有效降低了美国的商业保险欺诈比率.虽然美国的监管经验是和其自身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紧密联系的,但某些技术性措施仍然可以为我国提供参考,有助于构建我国商业保险欺诈法律监管的全新模式.完善我国商业保险欺诈法律监管可以着重在如下方面努力:一是加快商业保险欺诈监管的专门立法,二是明确商业保险欺诈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三是改革完善商业保险欺诈法律监管手段.
商业保险欺诈、监管法律、监管主体、监管手段
D922.284(中国法律)
2018-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