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中的利益主体博弈分析
中央政府、粮食主产区政府和粮食主销区政府作为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基于粮食安全问题有机地联系在了一起.中央政府与粮食主产区政府作为不同层级的政府,发展终极目标函数存在差异,利益取向不完全一致,由于激励政策设计的欠缺与信息不对称,二者之间呈现“非合作博弈”模式;粮食主产区政府和主销区政府作为同一层级的政府,都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依据采取行动,但由于利益得失、取舍的关联性而形成“非合作博弈”.中央政府、粮食主产区政府和主销区政府作为国家粮食安全的利益相关者,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利益失衡是各主体非合作博弈形成的关键,而构建相应的利益协调机制,补偿利益失衡方,引导或满足各利益主体的合理利益诉求与追求,使利益主体处于平衡发展状态,是现实合作博弈的重要路径.
粮食主产区政府、粮食主销区政府、中央政府、利益补偿主体、非合作博弈
F326.11(中国农业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城乡统筹视阈下农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创新研究”12YJAZH157;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合作项目“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及其机制创新”2014GXS2D0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东北地区促进农地流转与农民增收机制及政策研究”71341049的阶段性成果.
2017-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