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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地位之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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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恐怕没有哪一个部门法像证据法一样受到某种"冷落",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法就是明证.这种态度往往来自于对证据法本身的认识不足,这种认识不足主要体现在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对以下问题的争论上:第一,证据法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第二,我国的证据立法是应该通过分别完善诉讼法中的证据规则的模式来实现,还是通过制定独立的证据法典的模式来实现?

2013-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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