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部门行政职权改革的价值导向
部门行政职权相对集中改革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应当契合于行政体制改革的价值导向——体现公共性与服务性.公共性体现为行政组织与行政职权结构、行政功能、行政过程、行政理念的公共性,在形而上层面回应了政府应当“是什么”的问题;服务性则要求在服务理念、服务主体模式、服务方式、服务途径上加以落实,凸显了政府应当“做什么”和公民“要什么”的形而下诉求.
行政职权、相对集中、价值导向、公共性、服务性
D922.1(中国法律)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部门行政职权相对集中行使及其体制安排"06SFB2019之部分成果
2013-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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