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5478.2010.06.005
论"让人民更有尊严地生活"
人的尊严生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追求,也是人本执政理念的应有之义.从历史发展、现实环境、未来要求和国际经验来看,实现人的尊严生活有客观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尊严"内涵着平等的人格和政治参与、发展的目的性以及自我发展等内容,人有尊严地生活应该奠定在物质和思想基础、社会公正、民权以及社会保障五个方面上.建构收入分配运行机制、社会公正机制、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人权机制以及自我实现机制,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尊严生活.
尊严生活、人格平等、保障人权
D616(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11-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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