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853.2019.03.009
中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之演变与完善研究 ——从1991年《著作权法》到2014年《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各国通过相关立法设立的一项权利限制制度,目的是为了通过对权利人的权利加以限制以保障社会公众接触、获取作品与信息的自由.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设立于1991年,采用"列举式"立法模式,列举了12项构成合理使用的适用情形,并随着2001《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规的出台在不断完善.2011年我国正式启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并于2014年6月颁布了《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提议对合理使用制度进行大幅调整,但之后由于国内一直没有达成统一意见,至今并没有公布任何新的修改意见稿.在此背景下,本文将通过梳理与分析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设立与演变过程,详细分析《草案送审稿》中的修改意见,探讨如何更有效地完善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著作权、合理使用、"三步检验法"、"四要素"判定法、《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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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1(出版事业)
2019-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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