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853.2014.06.004
我国期刊出版权规定的不足与修改建议
我国《著作权法》有关期刊出版权的规定无法有效保障期刊社的正当出版利益,也无法通过期刊整体的著作权或者通过合同约定取得出版权的方式进行有效补救.对此,我们应在明确期刊社正当出版利益的基础上对期刊出版权的规定进行修正,以首发权取代禁止一稿多投规则,对法定转载权进行期限限制,并适度扩张出版权适用范围.
正当出版利益、法定专有出版权、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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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1(出版事业)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著作权规范模式演进问题研究”13YJC820088
2015-0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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