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853.2014.05.014
论文化产品的公共产品属性——兼谈文化产品生产中的政府职能
从公共产品理论的基本原理出发,探析文化产品所具有的公共产品属性,并根据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排他性、竞争性将文化产品分为纯公共文化产品、非纯粹公共文化产品、俱乐部文化产品、私人文化物品四类,在此基础上,分别探讨政府在其生产过程中的职能.
公共产品、文化产品、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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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9(出版事业)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引导机制建设研究”11AZD017的研究成果之一
201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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