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91/j.cnki.cn45-1216/g2.2019.03.019
网络短视频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初探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短视频以短平快的特点,紧紧抓住了网民的碎片化时间迅速发展,已成为新兴的娱乐形式和商业增长点.与此同时,短视频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也浮出水面.具有独创性的短视频可以作为"类电作品"享有著作权,不具有独创性的短视频作为录像制品享有著作邻接权中的录像制作者权.权利主体是短视频的制作者或受让其权利的短视频平台等.短视频的类型不同,权利主体享有的权利内容不同."类电作品"短视频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录像制品短视频只享有少量的财产性权利.
短视频、独创性、著作权、邻接权
D923.41(中国法律)
2019-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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