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版权交易视角下我国数字出版法制建设与交易环节的完善对策
著作财产权独具的商品性和商品性表明了交易与获取利益必然发生,而其具有的实用性和传播性则为交易与获取利益提供了可能。数字出版融合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利用数字化通信平台,促进了数字版权交易转让市场的发展。
数字版权、交易、视角、数字出版、法制建设、商品性、著作财产权、计算机技术、转让市场、网络技术、通信平台、获取、数字化、传播性、融合
G25;D92
2013-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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