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316.2021.02.010
《民法典》对网络出版治理规则的体系建构及其完善
《民法典》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对网络出版的生态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民法典》在坚持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确立了私权保护与完善治理的价值定位,从网络出版主体制度的开放性、私权保障的充分性、网络侵权规则设置的合理性以及惩罚性赔偿规则引入的适时性等方面进行了体系化的规则建构.在《民法典》实施背景下,为促进网络出版治理的制度化与科学化,应在我国《民法典》及《著作权法》适用过程中强化著作权限制规则、惩罚性赔偿适用规则以及著作权登记规则等法律规范在网络出版治理中的平衡与协调、保护与规制功能的发挥,促进《著作权法》与《民法典》之间的体系协调和司法适用的科学统一.
民法典、网络出版、著作权、治理规则
G231(出版事业)
本文系2020年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治理规则的体系化研究"项目编号:20SFB3016
2021-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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