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316.2020.07.015
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反垄断法规制——以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为分析进路
作为数字音乐行业的普遍许可形式,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具有限制竞争风险,以著作权法为基础构建数字音乐法定许可制度的提议无法有效遏制其反竞争效果,因此有必要进行反垄断规制.然而,对于有可能构成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的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我国反垄断法规制尚面临一些困境.针对此情形,从厘清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法律性质、明确违法性判断原则和步骤、出台有关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指南三个方面入手,完善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等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制框架,对丰富反垄断理论研究和促进数字音乐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
G920.5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经济的法治保障研究”;智能司法研究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2020-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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