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316.2012.11.020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有关音乐条款的法理分析与修改建议
著作权法是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实现精妙平衡的法律机制,是协调著作权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器”.本文从《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修改草案”出台切入,试图通过对有关音乐条款法理的深入分析,达到既保护智力创造也鼓励知识传播以平衡音乐著作权人(主要为词曲作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主要为唱片公司)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的目的.最后,就“修改草案”有关音乐条款提出修改建议.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音乐条款、法理分析、修改建议
D99;D92
2012宿州学院校级教研项目szxyjyxm201261
2013-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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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