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316.2012.07.018
“出版”概念及其在数字化网络环境下的再认识
《出版管理条例》在界定广义“出版”概念时明确包括“发行”,而“发行”在《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被界定为“销售”,使用的是其语词解释的狭义.那些不“销售”的“出版物”的一部分被界定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置于《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办法》管理之下,其余则没有明确地受到界定,留下了出版管理的“漏洞”.这个“漏洞”在数字化网络环境下,造成网络中海量的货真价实的“出版”行为不能受到监管,并带来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主张在数字化网络环境中使用统一的“网络传播”概念,以便在全新概念下建构有效、适度的网络管理体系,或许可彻底破解目前网络中“出版”管理,也是整个网络管理的困局.
出版、发行、出版物、网络传播、社会管理
G25;H31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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