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784.2020.10.009
电子游戏网络直播的著作权问题及其保护研究
电子游戏网络直播行业的迅猛发展,引发了一系列著作权问题.本文通过研究现行的《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法律学界与实务界的观点,对相关问题进行剖析,认为游戏画面满足作品要件构成类电作品,未来作为试听作品予以保护更为合理;游戏直播画面在创作程度较高的情况下可构成演绎作品,其著作权遵循有协议从协议,无协议归创作者所有的原则;未经授权的直播、盗播因使用商业性、数量多、影响大不属于合理性使用,可纳入兜底性的其他权利进行规制.针对当前游戏直播的著作权争议与侵权行为,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借助技术力量来促进法的统一化运行,提升行业版权意识,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游戏直播画面、著作权、视听作品、合理使用
2020-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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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