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著作中外国人名汉译的若干经验
2010年11月23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对规范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提出了要求。《通知》中规定:“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要按有关规定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外国人名、学术著作、通用语言文字、经验、汉译、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文字使用
G236(出版事业)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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