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旱半干旱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效益综合评价——以榆中县为例
综合评价退耕还林还草生态工程的效益,是该工程持续推进的重要内容。国内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综合效益的评价均以大尺度为主,而基于县域尺度的评价较少。本研究以干旱半干旱地区的榆中县为例,通过构建小尺度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定量评估了该县韦营乡退耕还林还草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结果表明,韦营乡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综合效益分值为70.85,较好;生态效益分值为74.8,较好;经济效益分值为55.5,一般;社会效益分值为78.2,较好。
退耕还林还草、县域、指标体系、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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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56(土壤学)
基金项目:榆中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2012-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59-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