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贯彻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畜牧、农林)厅(局、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以下简称《草原法》)施行一年来,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理机构按照我部《关于做好〈农业法〉和〈草原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农办发”2003”1号)要求,开展了大量宣传贯彻工作,依法管理草原的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草原保护和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也有一些地方对《草原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重视不够,执法监督不力,许多法定制度和措施不落实,各种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深入贯彻实施《草原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学习宣传、宣传贯彻、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依法管理、违法行为、通知、监理机构、监督不力、草原保护、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农业法、定制度、执法、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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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D92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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