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629.2001.04.008
退耕后的还林和还草
;易水土流失的陡坡耕地退耕后的还林和还草应遵循:首先符合当地天然植被分布、生长发育规律;其次符合自然生态进展演替的规律;第三,符合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的需要;第四,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建立超前持久的产业经济.做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生态效益优先.促使生态环境的改善.
退耕还林还草、遵循规律、开创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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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05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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