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资本参与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增值税研究
棚户区改造作为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缓解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既可以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社会就业,又可以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是扩内需、惠民生、保稳定的重要结合点.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未来五年(2016-2020年)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2000万套.同时,国务院确定2018年至2020年计划完成1500万套.另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广各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户区改造任务.因此笔者所在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发建设,各项业务稳步推进,但涉税事项在国家宏观层面尚未明确,本文仅就业务进行假设,探讨涉税事项的处理,有关具体的税务管理仍需遵从税法要求.
社会资本、棚户区改造、增值税
2019-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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