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导向的CSR活动体系
CSR的概念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 CSR)"这个名词是1924 年由 Sheldon 首次提出的,当时并未引起广泛关注.直到1953年,Bowen出版了《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才逐渐引起学者们的注意,他在书中对 CSR进行了定义:"商人在决策或采取行动的过程中有责任依照社会对于他的期望来进行",Bowen也因此被后人称之为"企业社会责任之父".Carroll(1991)定义CSR 的四个层次,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慈善责任.经济责任主要是指企业要创造经济利润;法律责任是指企业的运营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伦理责任也称道德责任,主要是指企业的运营要符合道德的规范;慈善责任主要是指企业要关注一些慈善活动.Mohr、Webb、Harris (2001)则是这样定义的:企业允诺其经营行为不会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或是尽可能的将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从而有利于提高社会长期效益.Kim、Park(2011)则认为CSR是一种道德行为.
2018-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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