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视角下破产企业的涉税问题
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由自身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核查后裁定是否受理.进入破产程序后,有三种程序: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这三种程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一是,由债权人申请的破产清算,在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前,经债务人或持有债务人 10%以上股份的出资人可向法院申请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二是,债务人在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前,可以向法院申请和解.三是,债务人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则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进入破产清算.四是,和解方案未获通过,则终止和解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进入破产清算.
2018-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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