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背景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探讨
在 2020 年实现全面脱贫的这场扶贫攻坚战中,金融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其中金融机构是扶贫主体.目前,金融机构服务大机构的能力很强,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严重的供不应求,其服务能力较弱,普遍存在着无力也无心理睬农户的现象.农村经济存在着经济总量大而单体规模小、分布范围广而综合能力弱、缺乏抵押物等缺陷,不符合金融机构的服务特性,因而发挥作用有限.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十三五规划的指引,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新渠道.在实践中,扶贫办、帮扶责任单位和信用社对贫困农户个人贷款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监管措施,易出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现象,导致贷款到期后难以及时归还,存在资金回笼的风险.为此有人建议应实行经济实体资产抵押机制,即要想使用扶贫信贷资金,必须首先完成经济实体资产抵押.
金融扶贫、农村经济、宅基、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经济实体、综合能力、服务特性、抵押物、作用有限、资产、责任单位、贫困农户、经济总量、监管措施、服务能力、分布范围、单体规模、贷款资金、信用社
F83;F32
2017 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河北省农村金融扶贫政策研究》HB17FX014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8-0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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