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八新政"下跨境电商B2C进口税收变化及影响分析
问题的提出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宣布,自2016年4月8日起将按照《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对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商品执行新税制.因决定实施日期为4月 8 日,所以此项新政被称为"四八新政".《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于当年 5 月被宣布退后一年实施,延期至2017年5月;但是在16年11月,海关总署再次宣布,新政延期至 17年 12 月.
新政、跨境、进口税收、税收政策、海关总署、电子商务、零售商品、通知、新税制、财政部、税务、国家
F83;X37
促进高校内涵发展——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2017年经管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5121723503
2017-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