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职责转变的几点思考
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内部审计实行全覆盖的必要性
(1)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的风险
2015 年国资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决定分类推进改革.对商业类国有企业要加大股份制改革力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实现股权多元化改革途径要么通过国有股权私有化,要么通过私有股权国有化实现.在改革过程中存在定价不公允、违反法定程序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风险,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改革后的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对商业类国有企业以管资本为主,对公益类国有企业则重点监管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在这种监管体制下,难以预防非国有股权侵害国有权益、企业职业经理人追求短期效益而损害长期发展能力,以及经营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等风险.
国有企业改革、内部审计工作、公益类、国有股权、改革过程、违反法定程序、商业、监管、风险、分类、主体多元化、质量和效率、职业经理人、所有制经济、股权多元化、非国有企业、资产流失、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推进改革
G47;F23
2017-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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