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实践与思考
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上海等六省(市)作为全国首批社区矫正试点省市.社区矫正中的社区是指矫正对象居住生活的地理空间,主要强调在地理空间上的限定性.
社会工作、区矫正、社区、地理空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试点工作、居住生活、矫正对象、限定性、司法部、公安部、通知、上海、北京
D92;D9
2017-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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