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失业保障制度的构建——法律视角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它关系着教育的发展乃至社会的稳定,大学生就业保障制度的研究迫在眉睫.然而,我国目前尚没有关于大学生就业保障的法律法规,大学生就业保障的政策措施也缺乏统一性和连贯性.失业大学生失去了经济来源,应当成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所覆盖的群体之一.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目标的扩大,是救济失业大学生、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途径.在大学生失业保障的制度选择问题上,目前我国学者主要形成了三大流派,分别是失业救助派、失业保险派与商业保险派.在失业救助派中,谢勇(2007),赵雨昕、关怀(2010),薛君、王璐璐(2010)分别从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给付、覆盖面和运行等方面进行了研究,认为当前我国实行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尚不可行,将大学生纳入失业救助优于失业保险的保障选择.在失业保险派中,赵昂(2010),吕志勇、韩鑫(2010),张熙凤(2010)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来解决大学生失业问题存在着必要性与可行性,并从保险对象、资金筹集、给付发放等方面提出了具有支持作用的建议.在商业保险派中,胡杨、化存才(2009)建立了常利率下的风险模型,推算了该模型的调节系数,并得出在调查数据下的调节系数,进而得到破产概率的估算,为通过商业保险来减缓或解决大学生失业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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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G64
2017-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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