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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校学费新标准出炉本科上调至每年4170元<br> 近日,贵州省物价局发布贵州省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调整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从2014年秋季入学起执行。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根据方案,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平均学费标准本科由现行实际标准3558元(每生每学年,下同)调整为4170元,提高幅度17.2%;高职高专由现行2600~2800元合并调整为3500元,提高幅度34.6%~25%;艺术类本科由现行6000元调整为9000元,提高幅度50%,艺术类高职高专由现行4800元调整为7000元,提高幅度45.8%。此外,方案规定,“211工程”大学学费标准除独立学院外,可在上述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211工程”大学和独立学院外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国家示范性专业,可在上述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实行学分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可改按学分制收费,但学分制学费标准学费不得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总额。此外,省物价局将督促高等学校认真落实每年须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勤、助、补、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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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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