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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便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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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一:运行人、搭乘人都有过错.何某和朋友丁某参加同学的婚宴.酒足饭饱后,丁某提出来坐何某的摩托车回家,并表示若有意外自愿承担一切责任.谁料行驶途中何某驾驶的摩托车与一出租车相撞,导致乘车人丁某受伤.后丁某诉至法院,要求何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5万元.经法院主持调解,何某赔偿丁某各项损失1.7万元.

2015-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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