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一案双查”落地
四川省达州市按照四川省委的统一部署,试点“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于2014年10月正式发布《达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违纪违法行为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责任.目前,达州市纪委已启动4起“一案双查”案件并进行通报,2名县处级干部、3名纪检干部被处分.
2015-0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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