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的新变化
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对这部和百姓息息相关的“民告官”法做出了重要修改.这是行政诉讼法自1989年制定后作出的首次修改.让起诉更便利统计显示,近年来全国法院年均受理行政案件仅有十几万件,占全部案件总量的比例很低.新的行政诉讼法将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的,没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等行政行为纳入了受案范围.
2015-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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