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其财路,绝其后路——“海外追赃第一案”的启示和效应
涉嫌贪污公款、潜逃新加坡并获永久居民资格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在缺席的情况下仍难逃法律制裁.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没收其违法所得一案,法院产生的判决将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相关国家承认和执行.这是我国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后没收潜逃官员违法所得第一案,李华波也成为首个被没收违法所得的外逃贪官.“海外追赃第一案”的开审表明,潜逃贪官即使将赃款赃物转移到海外,也将被依法追缴.“法槌”也给那些在逃和拟外逃的贪官敲响了警钟:海外不在法外.
2014-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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