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被征用能否得到补偿
主持人:
我家承包地在村后山坡下的柳树沟边.2001年前后,为提高山坡荒地利用率,我村鼓励村民在自家承包地周围开荒种地或造林.当时因开荒种地、造林投入劳动多,见效慢,加上种地不挣钱,没人肯开荒.近年来农产品价格上涨,农村土地越来越值钱,自行开荒的村民明显增多.2006年初开始,我在自家承包地头和附近的柳树沟坡开荒约3.6亩,一部分种植农作物,一部分栽植果树.光是买苹果、杏树苗就花了6000余元.2012年3月,政府修建沿海公路时,将我开荒的一部分地(约1.6亩)占用,土地补偿费为2.7万余元,果树补偿费为3600元.可这些补偿费下发后全被村里截留了.我找村主任和书记,他们回答说,荒地属于村集体,你们开荒种植可以,但补偿款应归村里所有,由村里统一分配.我认为,当初村民开荒,村委会是鼓励并认可的,现在有补偿就不认了,这不公平,对吗?
2013-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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