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97/j.cnki.is.2022.12.008
预期寿命延长、养老金下限"保基本"与最低缴费年限调整
最低缴费年限调整是积极应对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导致养老金保障能力弱化的政策,也是扎实推进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参量改革.随着人口预期寿命延长,退休期在生命周期中的比例逐渐提高.由于养老金调整指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最低缴费年限对应的养老金给付下限"保基本"功能逐渐减弱,最低缴费年限标准需要适度调整.参保者预期余命每提高5年,最低缴费年限需提高2年才能够实现养老金下限"保基本"功能不下降.女性参保者预期余命在30年情况下,最低缴费年限标准需提高至17年才可以满足基本保障需求,预期余命延长至35~40年,最低缴费年限标准需提高3~5年.提高最低缴费年限标准符合参保个体的经济理性,多数参保者具有延长缴费年限的主观意愿.
最低缴费年限、人口预期寿命、社会平均工资替代率、基本保障需求
C924.2;F842.67(人口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FRKBO01
2023-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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