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存款保险在我国金融安全网中的法律定位
经过多年酝酿和反复论证的存款保险制度即将在我国金融领域予以适用,它成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建立存款保险,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的一项具体内容,并将其纳入我国的金融安全网,为我国金融市场上实行利率市场化和银行业市场退出机制等创造必要的法律前提.为此,本文以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定位为目标,分别从存款保险制度应有的法律地位和其所具有的社会保障功能入手加以分析.首先,从我国金融安全网的构建体系出发,论证存款保险应当是构成我国金融安全网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其次,对于存款保险的制度定位进行全方位的探讨,将其定位为实现银行业间“互助共济”的政策性保证保险,以便大家准确把握该项保险制度的法律内涵和适用价值,充分发挥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功能.
存款保险制度、金融安全网、地位、法律功能
2014-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