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监管环境下我国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制度的完善
我国资本保证金制度建立于改革开放初期,在当时不仅必要,而且事实上在保障保单持有人利益免于因保险公司偿付不能而受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保险监管的日益完善,特别是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建立健全、责任准备金制度的完善及保险保障基金的建立,有必要就资本保证金制度的完善进行探讨.本文在比较境内外资本保证金制度及深入分析我国资本保证金制度完善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的基础上,从资本保证金提取数额、存在形式、例外情况处理等角度就完善我国资本保证金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完善建议.
资本保证金、偿付能力、保险保障基金
F840.32(保险)
2013-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27-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