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诉讼案件地方适用法律指导意见辨析
以2006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施行为标志,交强险制度施行五年多以来,在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合法权益,促进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但是由于交强险制度涉及交通事故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且制度运行时间不长,相关经验数据积累有限,制度运行中暴露出缺漏难免,为更好发挥交强险制度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一些地方法院结合自身审判实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适用法律、诉讼案件、制度运行、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稳定器、合法权益
F840.32(保险)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I0037-I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