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保险市场监管研究——从”国内优先分保”条款谈起
本文首先论证新<保险法>取消”国内优先分保”条款合理性和继续坚持”国内优先分保”政策必要性,接着阐明本文认为的符合国际再保险发展趋势的监管模式,即以”社会经济福利最大化”为最终目标,以直接监管为基础,充分发挥间接监管优势的模式.同时本文分别分析”国内优先分保”政策和条款的有效性,得出保证政策有效的结论:如果原保险人可正确理解”国内优先分保”政策内涵,取消该条款即可增进社会总经济福利.
再保险监管、”国内优先分保”条款、帕累托最优原则、间接监管
F842.0(保险)
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资助NCET060628
2010-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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