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因子分析法的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研究
我国人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主观赋权,而主观赋权一方面会导致对某个或某些因素过高或过低地估计,使评价结果不能如实反映寿险公司的真实状况,另一方面会诱使寿险公司粉饰或追求权重较高的指标.本文将因子分析法应用于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以2007年在我国境内开展业务的34家寿险公司作为样本,选择17个指标构建截面数据,对样本公司的风险水平和经营绩效进行评价,很好地解决了主观赋权带来的问题.
寿险公司、因子分析、非现场监管
F842.7(保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10-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