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保险法》中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保险法>,首次增加了”保险行业协会”条款.本文首先阐述了上述立法规定的背景和意义,并解释了行业协会作为自律性组织而存在的经济原因,新<保险法>中没有明确行业协会的职能,本文区分了其一般性职能和特殊职能,探讨了国际上关于保险行业协会职能的立法及实践,最后针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履行职能时遇到的问题.提出几点立法建议.
保险行业协会、保险法、反垄断法
D922.284(中国法律)
2010-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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