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创新——养老保险公司为主体的”3+1”模式
<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于2月5日破冰而出,可携带的、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化解了农民工养老权益无法转移的难题,但是做实个人账户,实现农民工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运营又成为了新的研究课题.本文在制度解读的基础上,以企业年金运作现状与模式为参照,认为构建以养老保险公司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的”3+1”运作模式,实现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是农民工养老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创新
F840.67(保险)
2009-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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