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法》修改中”不可抗辩条款”的欺诈例外机制
不可抗辩条款从期限上限制了保险人因投保人如实告知上的瑕疵而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该规则已为绝大部分国家的寿险业所采纳.在本次<保险法>修改过程中,要求完全引入该规则的呼声愈来愈高.然而,对于不可抗辩规则的欺诈例外问题,研究和关注程度不够.完善的不可抗辩规则,既要维护保险客户的合法权利,又要最大限度地避免逆选择和道德风险,本身就包含欺诈例外的要求.
《保险法》修改、人寿保险、不可抗辩条款、保单解除、保险欺诈
D922.284(中国法律)
2009-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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