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再保险为核心的巨灾和农业保险体系研究
中国保监会近期颁布的<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巨灾和农业风险保险体系,充分发挥再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有效保障社会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与一般保险不同,由于巨灾和农业保险在经营原则、保费结构以及保险条件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因此对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提出更高的要求.经验结果表明,国际上大的再保险公司往往是巨灾和农业保险的主要组织者和承担者,因此,建立多层次风险转移分担机制,完善以再保险为核心的巨灾和农业保险体系,是解决我国巨灾和农业风险可保性的重要基础.
巨灾和农业再保险、风险可保性、风险分担机制、结构性融资
F840.6(保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070410618
2008-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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