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背景下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模式选择
目前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发展很快,现有两大类八种模式:一类是非股权合作形式,包括交叉销售协议和战略联盟两种模式;一类是股权合作形式,包括设立新公司、收购、合并等六种模式.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经过十几年的演变,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交叉销售协议模式为主,局部层面的销售联盟、银保绕道资本合作和成立集团控股公司等多种合作模式并存的局面.现行的合作模式是合理的,混业经营下并不存在最优的单一模式,保险公司选择合作模式应是目标、市场、公司的动态匹配.
银行、保险公司、合作模式、混业经营
F840.32(保险)
2008-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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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