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的途径、标准与规模
政府财政支持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基本保障.当前,我国财政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宜采取保费补贴、税收优惠、管理费补贴和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四类途径.农业保险的保障金额应以立足维持农民基本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保险金额以直接物化成本为依据,保费费率的确定以平均损失率为基础.根据我国农业风险数据和财力现实,详细测算财政支持的具体标准和规模,表明当前我国落实财政支持农业保险政策的条件已经成熟,能力基本具备.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巨灾风险基金
F840.66(保险)
200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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