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责任”关系问题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论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责任”关系问题

引用
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均以被保险人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责任,但是在保险条款设计中却将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与驾驶人的交通事故责任直接相关.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交替使用导致保险条款中”责任”概念的混乱,也由此导致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关于被保险人的范围不统一.为体现责任保险的特质,有必要将交通事故责任与保险责任分离,同时将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被保险人范围扩大至驾驶人.

交通事故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保险责任、所有人、驾驶人

F840.65(保险)

200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3-8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保险研究

1004-3306

11-1632/F

2007,(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