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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说明应由保险人举证

引用
本文所涉案例中,由于续保前后的免责条款不同引发纠纷,最后终因保险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其已履行说明义务而败诉.作为保险公司,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在投保单中设计投保人声明的方式作为履行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的证据之一,有其合理性.在签署投保人声明的同时,还应要求投保人对所涉保险条款进行签字确认,以避免条款变更造成不必要的举证困难.

除外责任、举证责任、保险条款

D922.284(中国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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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研究

1004-3306

11-1632/F

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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