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风险评价与预警系统建设初探
建立保险公司风险评价与预警系统有助于完善保险公司的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的动态性和风险分析的技术含量,对于提高风险管理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风险管理偏重于风险事中控制和风险事后补救,对风险预警机制的研究起步比较晚,风险监测指标不够全面,监测系统的基础建设较为薄弱.构建风险评价和预警系统应遵循全面性、预警性、可操作性、动态性原则.应借鉴国内外风险评价和预警的理论和经验,基于层次分析的信号预警法来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评价,并利用时间序列分析进行风险预警.
风险评价、预警系统、层次分析法、时间序列分析
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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