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会计的国际进展与启示
我国当前有关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对保险合同的规定相当有限,而保险合同正是保险行业的特征业务.由于保险合同的特殊性使其较难适用通常的会计原则,但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的全球化必然要求有全球通用的会计处理方法.IASB最近发布的IFRS4正是对这一要求的回应.我国可以借鉴IASB的方法,在考虑改变会计方法对保险公司业绩影响的基础上,对利差损及会计错配给予充分的关注,在计量上做有限的改进,侧重提高披露水平,尽快出台能增强我国保险业透明度的保险合同会计准则.
保险合同、会计规范、国际财务、报告标准
F841(保险)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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